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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层设立四道再融资“红线”
来源-21世纪经济报道 | 作者-杨颖桦 | 发布时间-2010/11/12 9:39:31

     11月16日起,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提高,A股公司从银行渠道贷款可能更艰难。年关将至,这些公司纷纷将眼光投向成本更“低廉”的再融资渠道。
    据记者统计,截至11月11日,今年122家A股实施增发,增发募资2091亿元,接近去年全年增发募资额。
    但监管层对再融资的监管已愈见严厉。首先,监管层冻结房企再融资已成事实,而此前公布的九大再融资受限行业: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煤化工、多晶硅、风电设备、电解铝、造船、大型锻造件,依然冰封。
    “证监会要求这些行业再融资必须征求发改委意见,取得意见前不予开见面会。”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说。
    此外,证监会层还对再融资设立关联交易、补充流动资金等三道禁令。
    鼓励非公开发行
    统计显示,今年月均增发募资达209亿元。而去年增发公司为134家,募资3070亿元,月均募资255亿元。
    而目前仍有数家大银行再融资等待实行,可以预见,今年A股再融资规模将超过去年。其中,定向增发已成为再融资主流。122家公司中,有104家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模式,仅6家采用网上网下定价的模式。这与监管层的“鼓励”有关。
    “非公开发行成为主流,占据半壁江山。”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。事实上,监管层对再融资的非公开发行开辟多个绿灯。
   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,相对于其他发行模式,非公开发行没有连续三年盈利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。
    据该人士介绍,对于现在把关较严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核方面,如果是以配股或者向战略投资者定价发行(认购人全部锁三年)等非公开发行形式再融资的,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产没有上限;而普通非公开发行,上限为30%;其他类型的再融资募资则不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    对于重组后的再融资,非公开发行也相对自由。
    “《重组办法》明确规定了重组后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,因此很多企业扣着相关标准进行再融资。但证监会提醒,不要过分关注是否满足公开发行的条件。非公开发行也是一个融资方式。”上述人士指出。
“监管层对再融资监管市场化改革的新思路是,针对不同再融资品种的特点,从财务角度分别规定发行条件和关注重点。”上述人士指出,
原先诸多不分再融资形式、“一刀切”的硬性规定也被弱化,“如监管层取消了可转债强制担保、增发募集资金量、再融资时间间隔、资产负债率、前次募资投项完工进度等统一指标限制。”上述人士说。
“但针对前次募资情况,目前审核仍予重点关注,对融资特别频繁的发行人,证监会从严要求,关注募投项目的效益,同时结合报告期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;并关注发行人战略规划、使用能力等。”
    三道监管“红线”
    虽然监管层对非公开发行持鼓励态度,但其对再融资的收紧仍在进行。
    10月18日,吉电股份公告20亿元非公开发行申请未获审核通过。此前,中卫国脉和凯迪电力的增发遇挫。
    事实上,这与监管层对再融资监管尺度改变密切相关。
    首先,改变来自于监管层对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设定的“红线”。
    记者从权威人士获悉,9月起,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申报再融资材料时,重点关注同业竞争、关联交易。
    凯迪电力被否即因触碰到了监管层划出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红线。
    今年10月召开的一次保荐人会议上,证监会再次强调,这条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红线。
    据参加该次会议的人士对记者指出,监管层提醒保荐人应特别关注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法合规,定价是否公允,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或向“傻瓜”式公司输送利润,及该关联交易是否造成公司的采购或销售严重依赖关联方。
    上述人士指出,监管层要求保荐机构注意,是否存在大股东持有发行人生产经营必需的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,并有偿或无偿许可发行人使用的情况。
    但是,“证监会的态度是不会机械对待这个规定,如果本次发行是一系列交易的组成部分,这一系列交易完成后,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,也能接受。”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称,“平安收购深发展,第一步非公开发行后,平安成为深发展大股东,导致同业竞争。然而,平安收购深发展是以最终整合深发展为目的,因此证监会也接受。”
    第二道红线则是对于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的限制。
    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,证监会原则上不鼓励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。但这个“红线”仍存在例外情况,首先是由于客观原因,经营具有特殊性,需要流动资金的项目可以获批,但铺底流动资金,一般不超过30%,目前的标准基本上为10%左右。最后一道红线则是指向曾经在市场引起疯狂的分离交易债。
    “证监会指出,目前由于条件限制,分离交易债不宜执行。”上述参与保荐人会议人士表示。
    事实上,今年以来,已有中铁二局和首创股份的分离交易债方案公告停止实施。
    据记者统计,四川长虹分离可交易债2008年6月13日获批至今,已有20家公司的分离交易债停止实施。
    审批节奏的骤变证实监管层对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的“暂缓”态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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